一、韩国专利概述

韩国专利与中国专利类型相同,分为外观专利、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。

二、韩国专利申请所需材料

1.韩国专利申请文件:包括说明书,权利要求书,说明书附图,摘要以及摘要附图;

2.申请信息:申请人和发明人的中英文姓名/名称、地址和邮政编码,申请国家,联系人等等;

3. 如果要求优先权,则需提交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和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材料(优先权证明材料可以与韩国专利申请同时提交,也可以在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提交)

三、韩国专利申请途径

(1)巴黎公约渠道:

在中国申请专利后,在先申请日(即优先权日)起12个月内向韩国工业产权局提交韩国专利申请,可以享受优先权待遇,但需要提交优先权证明材料。

(2)专利合作条约(PCT专利申请)渠道:

PCT专利申请,即专利申请的国际专利合作条约。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专利申请渠道提交申请,并指定在韩国申请专利,即在中国专利在先申请日(优先权日)起的12个月内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。在从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韩国知识产权局提交进入申请。

四、韩国专利申请程序

1. 提交申请文件

发明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韩国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。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;

2.形式审查

韩国知识产权局将检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,以确保所有文件都符合韩国专利法的要求。根据韩国专利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出现以下问题将被驳回:

(1)专利申请的类型还不确定

(2)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不可用

(3)申请文件的内容不是韩文

(4)未提交专利的详细说明和图纸

(5)申请人不是一个韩国人或者在韩国有住所的居民,也不委托代理。

3.请求实审

专利申请提出后五年内,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,韩国知识产权局开始实质审查。五年内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,视为撤回专利申请。

4. 实质审查

根据专利法的规定,专利登记需要符合韩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定义,应当具有创新性、实用性和创造性,并符合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风俗习惯的要求。

5. 决定授权登记

如果审查员没有发现专利的内容没有被注册过,将发出一个决定注册的通知。

6. 注册

申请人收到同意登记的决定时,应当在三个月内缴纳前三年的年费作为专利登记的年费。申请人在三个月内未缴纳注册费的,可以在缴纳双倍专利注册费后六个月内补交注册费;在九个月内未缴纳注册费的,视为放弃申请。

7. 公告

当审查员发现没有理由拒绝登记后,申请人支付费用,韩国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登记。专利公布后,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专利异议。异议期为三个月。

五、韩国专利审查制度

韩国专利申请的制度具有以下特征:在先申请原则; 早期公布原则; 请求审查原则; 授权后异议制。

1.申请和公开:申请人提交韩国专利申请后,进入形式审查阶段。形式审查通过后,将从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自动公开,或者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在申请日起18个月内公开。

2.专利实质审查: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日(或国际申请日)起5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。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,该韩国专利申请视为撤回。

3.答复审查意见:申请人收到第一份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,必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给出答复。申请人可以提出延长期限的请求,该期限每次可以延长一个月,并且延长的次数没有限制。

4.授权后异议制:申请人缴纳费用后,韩国工业产权局将该韩国专利申请在专利注册公报中公开,异议期为自公开之日起3个月。在异议期过后,审查员做出决定。如果申请人对审查员的最终决定不满意,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向工业产权法庭提出上诉。工业产权法庭决定的诉讼将由专利法院审理。如果对专利法院的判决不满意,最终可上诉到最高法院。

5.专利保护期:从申请日(或国际申请日)起,保护期为20年。对于农药或医药品专利,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申请延长保护期限,最多可将保护期限延长5年。